根据第三届《重庆市创新教育学会章程》,为了更好地对会员负责,为会员单位服务,经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会员权利和义务作了进一步明确,现公布如下,请会员和会员单位民主监督。
一、会员义务
(一)遵守学会章程,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二)按时向学会缴纳会费。
二、会员权利
(一)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推荐评先评优权;
(二)课研课题申报的权利;
(三)一年两篇免费论文发稿;
(四)一年两次培训免费或减半收取培训费;
(五)免费赠送全年6期《创新教育》杂志;
(六)免费赠送1份《德育报阳光周刊》;
(七)优先参与教学成果奖培育;
(八)优先推荐外出交流考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