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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创新教育学会会员权利和义务
发表时间:2025-06-23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
根据第三届《重庆市创新教育学会章程》,为了更好地对会员负责,为会员单位服务,经学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对会员权利和义务作了进一步明确,现公布如下,请会员和会员单位民主监督。

一、会员义务

(一)遵守学会章程,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
(二)按时向学会缴纳会费。

二、会员权利

(一)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推荐评先评优权;

(二)课研课题申报的权利;

(三)一年两篇免费论文发稿;

(四)一年两次培训免费或减半收取培训费;

(五)免费赠送全年6期《创新教育》杂志;

(六)免费赠送1份《德育报阳光周刊》;

(七)优先参与教学成果奖培育;

(八)优先推荐外出交流考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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